在千禧年代眼見很多家長窮盡一生精力想為小孩子找到興趣的科目與活動,最終為的可能只是希望他們將來能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在社會上有一番成就,但又怕他們偏偏喜歡上一些將來未必‘搵到食’的工作,賺錢養家,所以在心中有很多潛意識存在的矛盾。究竟我們應該培養興趣還是能力?
在解答大家這個關鍵問題前,我想在這裹先協助大家一起定義 「筍工」 的幾項法則:
1. 筍工的定義本身不在於父母, 只在於處身工作中的那個人
2. 不以‘全能’為目標,‘專才’才是突破人生的關鍵
3. 賺到多少錢不是定義子女成功的關鍵
4. 發揮最大潛能才是子女與家長的最大責任
若能改當然好,但把心力放在不擅長的事,只會吃力不討好。其實「筍工」只是培育子女成長的結果。而最重要的是培育子女的 – 能力感Self-efficacy。
俗語說:「三歲定八十」,小孩有很多特性其實在童年時期就已經展示出來了,可以嘗試主動和子女玩四類的遊戲觀察他們的投入度與產出結果:
你會發現了哪些蛛絲馬跡?
A. 角色扮演/演說故事
觀察:組織力、表達能力、情感
B. IQ/解迷遊戲
觀察:推理力、思考能力、耐性
C. 創意玩具/烹飪實驗
觀察:創造力、執行力、藝術細胞
D. 郊遊路程設計導航
觀察:領導力、觀察力、計劃
一個人對於事物有興趣,是因為透過嘗試體驗當中不斷見證自己有能力做到,循環地重覆,變成興趣,成為能力。不妨試下培育子女的能力感Self-efficacy。